税种核定是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后税收征管法,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必须完成的程序。办理税种核定之后,公司才能领取销售发票,才能正常的进行纳税申报。
依据《关于推进“三证合一”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税总函[2015]645号)规定,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,填报《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》,进行税种(基金税收征管法、费)认定。税种认定后,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,连续按期纳税申报。
办理税种核定时,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公司公章,法定代表人,财务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,以便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税收征管法。税务人员依据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,合并公司领导按期申报的税种及纳税申报期限,根据公司的预计生产经营规模,确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。
对于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办理税种核定的期限,没有具体的规定,不再要求领取营业执照之后30内办理。但一般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办理,否则会影响企业领取发票,申报缴纳税款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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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税收征管法》列举的偷税行为包括以下几种:
1、纳税人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。
2、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。
3、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。纳税人只要具有上述行为之一,即可认定其为偷税。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